寻衅滋事罪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怎么写?
2024-03-04
更新时间:2024-03-04 17:25:38作者:未知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怎么写?
首先,标题要写“刑事上诉状”。
然后,把上诉人(上诉人一般为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上诉人为自诉人)的基本信息写上,姓名等信息要和身份证保持一致,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也要写上,需要提醒的是,不要有错别字;被上诉人的姓名等一些基本情况。对于被上诉人这一块,如果是刑事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提起上诉的,不用写被上诉人。
接下来,写上诉人因何案件,不服哪个法院、什么时候、字号的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接着要写的就和写起诉状差不多了,写明上诉的请求和上诉理由。
写上诉请求,要明确,上诉的目的就是希望改判,对于是全部改判还是部分改判要写清楚,但不能盲目的写,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来写。再写上诉理由,写上诉理由主要是对原判的不恰当的地方进行论述,论述过程中要提供相关依据。上诉理由这部分包括:论证原判认定的事实存在错误;论证原判适用法律不当;论证原审适用程序不当;论证原判作出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不清(如证据不足就判决的)。这几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来写,有的就写,没有的就不用写。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在论证上述情形时,必须要有依据。
最后,写上“此致”,递交上诉状的法院
二、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吗?
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属于刑事案件,带有“罪”的属于刑事案件,承担刑事责任。没有达到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寻衅滋事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不严重,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量刑过重的刑事上诉状是一种法律文书,要写明上诉的请求,事实及理由,寻衅滋事的案件并不一定都是刑事案件,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属于治安案件,应该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构成受害者轻伤的,涉嫌寻衅滋事罪,需要按照刑事案件进行处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