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哪些要求?

更新时间:2024-03-06 20:19:34作者:佚名

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哪些要求?

一、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哪些要求?

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常设和办事机构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归类为群众自治组织,属群众自发性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可以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也不可以独立设置帐户。

实践中,对于物业委员会的处理情况,需要按照有关的情况进行,满足一定的流程和手续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二、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治吗?

可以,并且业主自治对物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物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业主自治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和广大居民社区自治意识的觉醒产生了现在的物业管理制度。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它排除了非所有权人对物的干预。无论物业管理企业还是政府都无权干预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分,但是其他共有所有权人却有权干预业主对房屋共用部分的处分,而这种干预也只能要求该业主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涉及共有部分或共用部分而产生的物业管理问题只有业主才有最终的发言权,而物业管理企业只能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所以,物业管理的基础是业主自治。

2、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重要意义。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其他当事人都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作出对业主不行为,这就使得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业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3、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怎样才能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管理公业主之间的关系。强化业主自我保护意识,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只要加强业主、强化业主自我保护意识,才能迫使物业公司增强透明度,才能增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度,才能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小区业主经过协商成立业主委员会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只要是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的情形下作出的申请,代表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不能独立设置机构代码证书和账户,但是起到维护自主合法权益的组织目的。

为您推荐

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哪些要求?

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能独立设立自己的组织机构代码,也不能够设立独自的财务账户,业主们经过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组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按照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必须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批

2024-03-06 20:19

农村拆违,村里是不是有权强制拆除农民的违建房

村里无权直接强制拆除农民的违建房屋。对于村里可能存在的为违章建筑。实施拆除的行政权力的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另外如果房屋征收已经过政府裁决,经过了诉讼程序的,也可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24-03-06 20:19

辩护律师权力和义务是什么?,辩护律师权力和义务是什么

辩护律师权力和义务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提出辩护意见权、法庭辩论权、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还有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权利等的

2024-03-06 20:19

批捕故意杀人罪后什么时候判决

批捕故意杀人罪后判决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复杂或者简易的程度来确定,案情复杂的审理的时间就会比较长,如果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的还会要进行上诉,那么时间就会拖的更长。

2024-03-06 20:19

因为少数人不签字搬迁导致小区其他人拿不到补偿,是否违法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况,如果拆迁户拒绝签字搬迁是有理有据的,且一直在积极启动法律程序,从自身出发努力推进拆迁补偿工作的进度,那么就不能仅仅因为拆迁户拒绝不满意的补偿条件、拒绝搬迁,而将其打上"钉

2024-03-06 20:18

补偿不合理,拆迁户是否只要拒绝“入户评估”就可以了

不行。评估时:在房屋评估阶段,一味地排斥反而可能会错过后续争取提高补偿的时机。我们应该将评估人员当作客人,该迎进来的就迎进来。同时,也不要放松警惕,在测量登记中不明白或有异议的地方及时提,该签字的东西

2024-03-0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