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不能分割吗
2024-03-07
更新时间:2024-03-07 17:24:44作者:佚名
离婚律师:配偶和他人搞暧昧,起诉离婚的话能判离吗?
离婚律师经常会被问的一个问题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能不能判离?李晓娟律师接待咨询中也经常会被问到的问题。在没有法定判离理由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判离。这是李律师在工作中经常提到的一点。
但,《民法典》第1079条除了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四种法定判离的情形之外,还设了一个兜底条款,就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个裁量权就交给了法官。
今天离婚律师李晓娟要讨论的问题比较小,就是夫妻一方经常与他人暧昧聊天,会不会被法官认定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我们跟着离婚律师一起来看一下。
小红、小刚为夫妻,婚生二个女儿,婚后在近几年小刚始终与陌生女子一直有暧昧聊天情况,小刚还背着小红给之前的女朋友发微信红包。
小红忍无可忍,无法继续生活下去,感情确已破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小刚辩称:我不同意离婚。
案情相当简单,像极了生活中遇到的很多婚姻问题,这种情况,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应当以感情为基础。小红、小刚已共同生活多年,又育有两名子女,双方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小红虽主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至于小红、小刚间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实属正常,但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最终,法院驳回小红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小红负担。
由此可见,哪些让人忍无可忍的暧昧聊天,不足以让法官认定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但也不用担心离不了婚,因为即使第一次起诉不判决离婚,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很多法院会将二次起诉作为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如果六个月后还是想离婚的话,可以尽快递交诉讼材料,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