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放假来了被辞退工资怎样计算?
2024-03-12
更新时间:2024-03-12 23:18:23作者:佚名
一、过年放假来了被辞退工资怎样计算?
过年放假来了被辞退工资应当是根据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进行计算,《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违法辞退职工的还需要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缘无故的辞退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当然了,在这段时间工作的时候也是需要支付正常的工资待遇的,至于工资的计算方式,应当是根据实际的出勤的天数来进行计算的,并且是存在着带薪休假的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