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房产补偿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3-15 17:04:00作者:未知

离婚判决房产补偿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离婚判决房产补偿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离婚判决房产补偿一方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可以要求制定还款计划。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

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

2、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3、特殊情况的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其中一方需要给对方另外的房产补偿,但是对方不执行法院的文书把规定的义务,可以申请法院对此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法律文书已生效。

为您推荐

离婚判决房产补偿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离婚判决房产补偿一方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这样的一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要就是因为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会终结这次执行,所以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处理。

2024-03-15 17:04

下列骗局被拆迁人应当注意(下列骗局被拆迁人应当注意什么)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容易出现的四大骗局:协议骗局一:欺诈、胁迫;协议骗局二:空白协议;协议骗局三:签约主体不合法;协议骗局四:违约责任不明确。因此为拆迁补偿中居于弱势的一方,大家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思虑周全

2024-03-15 17:03

遭遇强拆你被拆迁人应该学会的几种证据保留技巧

一、拍出房屋的全景照片。二、录像摄制房屋的内部结构和位置。三、房子被非法强拆时的照片和拍摄。这是要证明非法强拆最为重要的环节。

2024-03-15 17:03

如果在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谁?

如果还在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是无条件归属于女方所有的。因为在哺乳期期间,为了保证子女能够正常的成长,法院是无条件的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双方需要就抚养费的问题进行协商。

2024-03-15 17:03

社会保险登记对象有哪些? 社会保险登记的对象

我国规定的社会保险登记对象有:用人单位本身;供职于用人单位的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没有选择在单位参保而是选择自己缴纳保险的灵活的社会从业人员等。

2024-03-15 17:03

在拆迁安置中,我应当注意什么

下面这两件事,是你绝对不能去做的:败着一:开始的阶段不着急,越往后越麻烦。败着二:该诉的不诉,一味消极等待。被征收人对此不服的,要通过起诉房屋征收决定来进行及时的救济。

2024-03-15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