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离婚如何分配?
2024-03-17
更新时间:2024-03-17 17:11:44作者:未知
一、合同不成立如何赔偿损失?
合同不成立赔偿损失需要由双方来协商决定。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合同不成立的情况分析,先是会追究认定合同签订时出现该差错的主要负责人,然后根据合同不成立所造成的损失,以相关法律条例作为基本参考,然后根据合同的有关内容向过失方追究赔偿。并且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中规定的有关条例,如果情节严重,那么是会被处以重罚的。
二、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三、合同不成立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1、合同的条款空缺不明是个别的;大量的条款不明或空缺视为合同尚未成立,当事人没有形成一致性意见。
2、法律已作了规定可以补救的条款,如合同的数量、标的条款空缺或约定不明法律没有规定补救方法,实际上也不可能进行补救。
3、当事人已约定的其他条款必须合法,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合同无效,法律则是无条件地宣布无效,采用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因为无效合同的内容一旦付诸履行,势必会给对方当事人或给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扰乱社会秩序。
双方如果对于合同不成立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的,需要就已经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进行相应的协商,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只能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