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举证分配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3-17 20:11:15作者:未知

侵权责任的举证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侵权责任的举证分配原则是什么?

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如下:

1、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须对产生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负举证责任;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对方当事人负 担。

2、凡主张原来存在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己经或者应当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存在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 消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由对方承担。

除此之外,原告需证明: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

4、行为人有过错。

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二、侵权责任如何划分赔偿原则的?

1、全部赔偿原则

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

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三、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有什么?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开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侵权责任的群众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侵权责任的赔偿原则是由全部赔偿原则和限定赔偿原则共同组成的,限定赔偿原则适用于特殊的侵权损害,而全部赔偿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导致公民身体受损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为您推荐

侵权责任的举证分配原则是什么?

承担侵权责任时,应当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日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一定的关系。

2024-03-17 20:11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子婚后办理了产权登记的还要分两种情况来进行判断,一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额买房但在婚后才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因而属于个人财产的。

2024-03-17 20:11

房屋征收,无证房能补偿吗?(房屋征收无证房屋怎么征收)

无证并非违章,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根据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给予合理补偿。至于如何补偿,可以根据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来确定征收补偿数额。

2024-03-17 20:10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来说,应当考虑子女的个人意愿,充分采纳他们的意见,也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条件,虽然无效婚姻中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2024-03-17 20:10

城镇居民农村建房能获得合法补偿吗?——农村教师房屋征收维权实录

征收维权时机把握得当,能获得合法补偿房屋征收程序已经进入了补偿决定阶段,此时的维权必须通过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的诉讼展开,否则,征收补偿决定一旦超过起诉期限,则维权过程将极为艰难。

2024-03-17 20:09

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多少钱,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多少钱左右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所属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病员及其家属与医疗单位对

2024-03-17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