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拆迁养殖场,谁才是最终的补偿受益者
2024-03-17
更新时间:2024-03-17 23:07:53作者:未知
一、发生了狗咬人应怎么赔偿?
1、发生了狗咬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赔偿。《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狗咬人一般情况下找狗主人进行赔偿。
2、但是针对狗咬人要怎么赔偿的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责任:
(1)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a.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c.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被侵权人的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3)关于动物遗弃 逃逸及第三人过错的规定
a.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b.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饲养动物侵权责任是什么?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饲养的动物其意思就是针对“野生”动物而言的。饲养的动物意味着该动物受到人的控制。其核心要点就在于人对动物的控制。通常要求对动物的占有或控制。
(2)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该损害应该是由于动物本身的危险所引发。
(3)责任主体: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动物饲养人就是指动物所有人;动物管理人是指动物实际占有控制人。
三、动物侵权关于归责原则是什么?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了不同情况不同归责原则的分类归责原则。其包括了过错推定及无过错责任。
(1)过错推定:我国只规定了一种情形适用过错推定,就是动物园饲养的动物。动物园的动物致他人损害,法律上先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动物园对动物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就存在过错),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对动物尽到了管理职责(不存在过错),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2)无过错责任:除了动物园动物侵权,其他都采用的无过错的责任,也就是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无过错也需要承担责任。并且对于无过错责任又分类三等,这三等的差异主要是在于减责 免责事由的区别。
目前如果发生了狗咬人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必然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这实际上就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种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应当是由动物的管理者和饲养者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