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分类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4-03-19 20:14:54作者:未知

财政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分类有什么?

一、财政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分类有什么?

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

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它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这说明行政机关在何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4、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5、对情节轻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少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严重的”这样语义模糊的词,又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这样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权。

6、决定是否执行的自由裁量权:即对具体执行力的行政决定,法律、法规大都规定有行政机关决定是否执行。

二、什么情况不执行财政监督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因此,如果经审查认定违法行为由不满14周岁的人所为时,办案机关应当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不了解自己行为后果与社会危害性,因而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

办案机关查处精神病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时,必须请有关机构作出科学鉴定。只有确定当事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确实处于精神病发作状态,才能认定其为无责任能力人。醉酒状态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人。

财政监督行政处罚的裁量权一共分为六种类型,行政处罚不予执行的情况有三种,分别是违法行为的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违法的行为人不满14周岁,不具备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精神病患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违法活动。

为您推荐

财政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分类有什么?

对于行政处罚裁量权来说,可以分为六种类型,分别是在行政处罚的范围内进行的自由裁量权,对事实性质进行认定之后的自由裁量权,对情节轻重进行认定后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实现的自由裁量权等。

2024-03-19 20:14

发生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需要多少工作日

医疗事故中做司法鉴定的时间是45天,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医学会组织从收到当事人递交的相关材料以后,应该在45天之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中的司法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负责的。在做鉴

2024-03-19 20:14

辍学行政处罚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辍学是不会有行政处罚的更无从谈起罚款了。辍学他是一种个人的民事行为,如果当事人想要辍学,那么只是他的个人选择,并不能够算是违法的。除非是一些当事人,他想要上学,但是他还在义务教育的阶段就被迫辍学,那么

2024-03-19 20:14

被害人有医疗过错责任怎么算?

被害人是不能够存在着医疗过错的。一旦发生了医疗事故,并且能够证实这场医疗事故中是存在着医疗过错的,那么医疗过错的责任最终就是由作出医疗诊断行为的这个医疗机构来承担他的过错责任,而被害人他又不是医疗机构

2024-03-19 20:14

公民到哪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

公民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去行政机关,可以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是省级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不需要缴纳任何的费用,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24-03-19 20:13

不可能成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是谁?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而是国家司法机关,因此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能超过一定的期限。

2024-03-19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