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行使?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0 23:14:26作者:未知
一、建筑合同违约损失怎么计算?
建筑合同违约损失应该是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计算,如果说实际损失没有办法确定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评估的,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2)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吗?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目前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之下的话,可以约定自己的违约金条款,这里的违约金条款的话,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按照实际损失的比例来进行确定或者是按照合同总价款来进行确定,这都是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的内容,法律不会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