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再审吗
2024-03-21
更新时间:2024-03-21 20:09:38作者:佚名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3、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4、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5、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6、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1、未成年人贩毒,十四周岁以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未满十四周岁的话那么不追究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如果已经年满14周岁的话,那么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能力的,但如果还未满18周岁的话,那么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事处罚。而对于贩毒不管是贩毒,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进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