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意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什么?

更新时间:2024-03-22 17:16:51作者:佚名

附意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附意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什么?

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所说的各方达成合意。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的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具体来讲,合同不成立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意思重复);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问题,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责任。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不仅要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等民事责任,而且将可能产生引起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二、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 返还财产

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相对应的,接受该财产的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当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曾有过任何合同关系,那么就应该让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的目的是使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未曾订立过的状态,所以无论接受财产的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都应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 折价补偿

依据法条规定,合同无效后以返还财产作为恢复原状的原则,但在个别案件中有些财产是不能返还或者返还已经不存在意义的,例如合同中涉及的标的物灭失导致无法返还原物,或原物是特定物无法替代返还的。为了达到恢复原状,视为没有发生过的目的,就应当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

3. 赔偿损失

因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如果过错方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应当赔偿对方因过错行为而产生的的财产损失。

所谓附和合同,也称格式合同、标准合同或定式合同是指由一方预先拟定合同的条款,对方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即订立或不订立合同,而不能就合同的条款内容与拟订方进行协商的合同。

在确定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补偿(后果一)范围时,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获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情况下,当事人所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

为您推荐

附意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什么?

附意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合同要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合同通常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签署合同、双方履约几个阶段,在这几个阶段中常会出现各种事由最终导致合同效力被阻却,发生合同不成立、合同

2024-03-22 17:16

合同不成立情况包括什么? 什么叫合同不成立

合同不成立情况包括:合同签订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的主体不适格、要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了

2024-03-22 17:16

提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是什么?

提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是:必须是原诉讼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撤销之诉享有诉讼利益以及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受到程序保障。在我国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中,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

2024-03-22 17:16

第三人撤销之诉用判决吗?(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裁判)

第三人撤销之诉用判决,当然了,如果说是符合我们国家驳回起诉的条件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适用裁定驳回起诉。具体的在处理第3人撤销支付这个问题上的话,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确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

2024-03-22 17:16

妻子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妻子或者丈夫配偶都没有权利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无论配偶是否参加诉讼,都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因为他们均不是适格的第三人,都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2024-03-22 17:15

妻子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妻子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应当是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基本原则来进行平均的分配。主要就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话,自然而然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否则的话就是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024-03-22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