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改母姓流程具体是什么?
2024-03-24
更新时间:2024-03-24 17:20:02作者:未知
离婚后,将孩子的姓改为母姓的流程如下:
1、征得孩子父亲的同意,获得书面形式的同意书。
2、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孩子,由母亲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改姓手续。办理时需携带户口本、离婚证、同意书等材料。
离婚后改母姓首先得征得孩子父亲和孩子本人意见,然后当事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改姓业务。只有在孩子生父生母双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派出所或者公安局才会给孩子办理改姓业务。我国法律规定了孩子有跟着母亲姓的权利,也有跟着父亲姓的权利,但是改姓需要一定手续。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孩子随母亲一起生活的,需要变更孩子随母亲姓氏,如果孩子尚未成年必须孩子的父母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认定条件符合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姓名变更,但是如果离婚后,父母一方擅自变更孩子姓名属于违法的,另一方可以主张恢复孩子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