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他人财物属于什么行为 损坏他人财物属于哪种行为

更新时间:2024-03-24 20:18:34作者:未知

损毁他人财物属于什么行为 损坏他人财物属于哪种行为

一、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的行为

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属于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的行为。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二、故意毁坏罪起诉标准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

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

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比如造成他人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等)。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

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损害他人财物如果不是故意的情况下,不是属于犯罪的,当事人只要进行合理的赔偿就可以,具体的赔偿方式可以跟被侵害人商议。可以按照损害物的原价进行赔偿、可以进行维修到可以正常使用,也还可以进行折价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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