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2024-03-26
更新时间:2024-03-26 20:06:21作者:佚名
一、检察院最后的结果无罪不起诉后怎么处理?
不予起诉后应当公开宣布,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分别送交下列机关和人员: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不起诉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移送公安机关起诉的决定书,由公安机关送交。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向被害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认为不起诉决定错误的,可以请求复议。对意见不服的,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刑事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公诉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机关通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及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法院审判的处理决定。
二、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对追诉时效有具体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起诉,这是近代世界刑事诉讼法普遍适用的原则。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这些案件涉及的主要是公民个人的权益,如婚姻、名誉等,实质上是公民个人的私权,是否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由公民个人自行决定。对于这些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他有告诉权的人不提出告诉,或者提出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人民检察院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意味着失去了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故刑事诉讼活动没必要继续进行下去,因此,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此终止刑事诉讼。
综上所述,检察院对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当事人无罪的,应当出具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公安机关,这样对当事人要办理释放手续,不得继续羁押。检察院对无罪的认定应当是犯罪证据不充分,或者情节较轻不构成刑事责任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