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什么?
2024-03-28
更新时间:2024-03-28 17:07:34作者:未知
一、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可以起诉吗?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具体的流程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材料,证据材料。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主要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不尽到抚养的义务,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影响的等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在离婚之后孩子由谁来进行抚养和照顾,应该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健康的角度出发。
未离婚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已经离婚,且抚养权在对方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 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抚养权归属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抚的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的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的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二)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的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的病或因了伤残了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了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了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了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了未成了年子女,愿随另了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的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的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了人身权利,抚养有婚了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了各种原因的的出现与发生,导致考虑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争议纠纷,一直都是争论的重点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形式达成共识最好,如果实在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又都符合法定抚养能力和条件,可以提供孩子随自己一起生活更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据证明,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作出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