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放弃抚养权给亲戚可以吗?
2024-03-28
更新时间:2024-03-28 23:09:48作者:未知
一、申请降低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减少抚养费起诉状范本
原告:周小×,女,19××年10月2日生,汉族,××人,住××××××路××号××小区×单元×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xx年×月×日生,汉族,××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周××,男,19××年×月×日生,汉族,××,××公司职工,住××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元。
事实与理由:××××××
此致
×× 人民法院
具状人:周小×
代理人:王××
年×月×日
二、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什么?
1、负有给付孩子抚养费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给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能力负担孩子生活所需的大部分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免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犯罪而被收监、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免给付。
3、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再婚的配偶愿意承担继子女生活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但是由于支付继子女生活费并不是继父母的法定义务,所以如果继父母不愿支付,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综上所述,这就是减少抚养费起诉状的范本,如果自己的经济条件较好,有固定的收入,可以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自己的经济条件较差,不具备一次性给付的条件,可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或者定期给付抚养费;如果给付人失踪,可以用给付人的财物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