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什么?
2024-03-30
更新时间:2024-03-30 17:16:02作者:未知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性质一样吗?
性质是一样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立案标准是损失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毁坏财物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等。对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派出所接到报案,到现场勘察符合追诉标准的,启动刑事案件立案程序。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不仅违法,严重者还会被派出所立案,比如财物损失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损毁财物次数达到一定标准等。对于这种犯罪的处罚,刑法上量刑有两个档次,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还会判处一定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