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高空坠物新规定是什么?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17:24:03作者:佚名
一、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驳回起诉吗
不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
二、起诉条件是什么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对于不满足条件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可以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是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并没有剥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权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啊,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只要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会受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