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诉权限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特别限制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20:13:15作者:佚名
一、感情破裂夫妻离婚如何转移财产?
夫妻离婚,不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内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总的来说,若起诉前或者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在分割夫妻财产时,也要向人民法院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