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吗?
2024-04-07
更新时间:2024-04-07 23:05:37作者:未知
一、大三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大三学生还未从全日制学校毕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可以和单位之间只能签订一个实习协议(约定目前在该单位工作实习的一些简单事项,比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和就业协议(约定毕业后到该单位工作)。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可以约定三年可以约定五年,但是如果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话,那么就是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高于一年的期限的话,试用期不能够长于三个月。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有什么?
1、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大三学生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员工的工作内容,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者的薪资待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遵守劳动纪律,这些都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必须要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出来,否则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