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类型有哪些(劳动合同解除有几种)
2024-04-09
更新时间:2024-04-09 20:10:26作者:佚名
一、签订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签订来谈,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合法主体一方是合法的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即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即劳动者,这个劳动者有一定的年龄限制的,必须是16岁---60岁。如果低于16周岁或者超过60岁的,就不能形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常见的法律风险是:用人单位招聘不满16周岁的童工或者招聘超过60周岁的退休人员而签订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具备9款内容,尤其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一定要明确,并且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常见的劳动纠纷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不明确,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时间,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等。
二、企业应如何履行劳动合同?
首先是用人单位制定完善、合法的规章制度来明确员工岗位的职责以及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只有这些规章制度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才能作为单位的奖罚的依据;
其次是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大部分用人单位实行的是标准工作时制,除去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外一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5天,一周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超过这时间就算加班,用人单位就得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在合同履行中,常见的是员工一周工作6天,且用人单位不安排调休也不支付加班费;或者用人单位任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也不支付员工加班费;在这些情况下,一旦员工提起劳动仲裁,这些加班费都是要支持的;
再次就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最常见的法律纠纷是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导致的工伤或者因工作环境而患上职业病;
综上所述,根据劳动法、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享有带薪休息几天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期,应当向员工支付300%的工资,但在生活中常见的是员工工作很多年,却没有享受一天带薪年休假期,也没有被发放过一分钱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