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的归属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4-09 23:18:39作者:佚名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的归属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的归属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无效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确定赔偿责任的原则,是所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了损害,赔偿数额可以根据损害的程度作出。根据有关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至于由于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应当由有关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定。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协议,那么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还是无效并不是双方当事人说了算。只有法院或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说了算,如果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给予劳动者补偿金的,此时我们一定要及时保护自己的权益。

为您推荐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的归属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权归属的主体是:我国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是人民法院。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的规定是十分的严格的。如果是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时

2024-04-09 23:18

签订劳动合同是有社保吗?

签订劳动合同是有社保的。我国的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此时劳

2024-04-09 23:18

劳动合同的学历不真实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的学历不真实的处理方式是:用人单位可以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如果是我国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

2024-04-09 23:18

劳动合同年终考核不合格能否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年终考核不合格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是要根据“不能胜任工作”的具体认定标准来确定的。用人单位应明确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及所肩负的工作任务,并履行告知程序,围绕其工作岗位对劳动者的技能程度、工作业绩、基本

2024-04-09 23:17

十级工伤长期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劳动者长期不上班的原因是在治疗或者是康复的话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属于消极怠工。消极治疗等行为的话,单位是可以解除与该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的。

2024-04-09 23:17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手续是:1、单位通知劳动者进行面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完成工作的交接手续;3、根据考勤,离职当日结算工资以及离职补偿金;4、单位开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转移档案以及社

2024-04-09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