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税款处罚规定是什么?,少缴税款处罚规定是什么文件
2024-04-10
更新时间:2024-04-10 20:23:41作者:佚名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积金必须有吗?
劳动合同里可以没有公积金这一项。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公积金义务。国家规定劳动者在入职起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该在一个月内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就是五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什么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是只有劳动关系双方的当事人才具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他们一方是享有招工权的用人单位,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另一方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签订劳动合同时,公积金属于约定条款,不是必备项目。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具备招工权,需要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要年满16周岁。订立劳动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