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2024-04-10
更新时间:2024-04-10 23:10:15作者:未知
一、劳动关系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怎么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1、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则需按一定的计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遭遇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