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终止条件有哪些
2024-04-11
更新时间:2024-04-11 17:08:05作者:佚名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能申请工伤吗?
劳动合同到期届满时,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期满为止。但经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员工的伤残等级,以及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1-4级单位是不能和伤者解除劳动关系的;5-6级的话,只能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7-10级则是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工伤怎么赔偿?
临时工与正式合同工都享有同等的权力,索赔方法如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劳动合同到期之时,员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并且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跟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临时工工伤和正式工工伤的赔偿是一样的,根据司法机构鉴定的不同伤残等级,获得不同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误工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