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2024-04-11
更新时间:2024-04-11 23:14:38作者:佚名
第二被告需要出庭,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出庭,派自己的代理人出庭。
“共同被告”是法律术语,法律依据有很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通常是原告起诉时,按照原告自己理解的责任大小来划分的,原告认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往往在起诉书中列为第一被告,而将承担次要责任或者间接责任的列为第二被告。法院开庭审理时,为了方便起见,也会顺着原告这样称呼。但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或者法学概念。只是一种实践中的习惯做法。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2、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和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5、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6、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提出再审申请等权利。
7、要求重新鉴定、举证和勘验的权利。
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的权利,提起反诉的权利。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其诉讼权利义务同原告一样;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一般不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和原告都应该出席,除非是有比较特殊的原因,比如生病身体不适等原因,就可以不出庭参加庭审,委托代理人出庭,但是必须是的经过法院的批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