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不知道被告住址怎么办? 起诉不知道被告住址怎么办
2024-04-11
更新时间:2024-04-11 23:17:17作者:未知
一、起诉不知道被告住址怎么办?
起诉时住址就写其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法院按照这个地址无法送达,则会公告送达。
1、如果仍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2、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二、起诉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和被起诉人的名字、地址、出生年月日,籍贯、住所地、联系方式。请求的项目。事实和理由。
写好起诉状后,收集证据材料。
来到最近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都是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诉,有工作人员接待。
来到立案大厅起诉
工作人员接待,审查你的起诉材料,决定是否受理起诉。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会提示你提交证据。然后法院会联系被起诉的人,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开庭。案件受理后,你要及时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获得专业的指导。一般在政府部门都有法律援助中心,而且援助中心不收费的。
三、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有哪些?
1、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4、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通常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那么就写被告身份证上的住址,如果不知道被告身份证的住址,那么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但如果法院公告期已经满,被告依然没有出席,那么法院还是可以采取判决,不过是依照缺席审理进行判决,因此如果是有被告,那么被告一定要出席,不然情况对自己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