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权利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12 23:17:02作者:未知

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权利包括哪些

一、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权利包括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一般有下列权利:

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人身权一般不可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除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对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须经作者授权并支付报酬。

二、著作权使用范围的限制是什么

限制著作权权利的使用范围,就是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是有一些额外的规定。有一些范围中使用其作品是没有其专有权利的限制,不会因此构成侵权。那么关于著作权使用范围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在法律规定的某些范围中,别人使用著作权的作品是不用给作者支付报酬的。也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具体的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①以个人使用为目的而使用的作品

②在作品中为了介绍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媒体不得不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在大众媒体比如报纸,杂志上,可以刊登在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

⑤在大众媒体刊登过的或者播放对外公开发表的讲话;

其他还有很多情况,就不再一一说明。但是不管属于上述何种情况,使用该作品的当事人都要清楚的说明该作品的出处,作者的姓名不超出法律规定的允许条件才可以。

(2)使用许可

使用许可是指只需要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著作人的作品的行为。

①法定许可:许可的付费使用是指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先使用,但事后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行为,

②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定授权下,特别允许申请使用作品的人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支付作者报酬。

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计算方法主要是分两种:一是死亡起算法,还有一个是发行起算法,自作品首次出版和发行当年年底开始算起若干年后保护。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许可使用权。现在世界上各国对这一项权利的的规定期限是不同的。一般大多数都是采取保护期为5年至15年不等的时间。

为您推荐

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权利包括哪些

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2024-04-12 23:17

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是哪个? 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是哪个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2024-04-12 23:16

劳动合同期满多久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多久续签有效)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2024-04-12 23:16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范围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范围有哪些规定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

2024-04-12 23:16

业主专有部分包括哪些部分? 业主的专有部分包括哪些?

涉及到业主的专有部分问题,首先一般来说,只要是业主自行购买的房屋,车位或者是摊位等都是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这些专有部分一般都是属于业主的不动产。任何人不得对他人的专业部分进行侵害和损害。

2024-04-12 23:16

不动产登记权属纠纷怎么解决?

不动产登记权属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协商仲裁调解方式解决。当然了,如果说不动产登记确实是存在着错误的话,也可以首先提出异议登记,然后再提出异议登记之日起的,15天之内提起民事诉讼。

2024-04-12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