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请求权的类型有什么?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3 17:14:49作者:未知
一、物权保护请求权的类型有什么?
物权请求权主要包括四种:即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和恢复原状。物权请求权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物权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也就是说,当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不问侵害人是否有过错,有权请求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广义的物权请求权除了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以外,还包括占有人的占有保护请求权。学者一般都是从狭义上理解物权请求权的,它是指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是依附于物权的独立请求权,其只能在物权受到侵害,或因他人行为导致物权人不能圆满支配其物权的情形下才能成立。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以及恢复原状请求权。
二、物权取得的分类有哪些?
物权取得可细分为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的取得。
某些法律事实能够引起这三种物权的发生,某些法律行为仅能引起其中一种或二种物权的发生。能够取得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用益物权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行为和事实:
1、合同。通过买卖、互易、赠与取得物权。
2、善意取得。受让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动产占有的信赖,以对价善意受让不动产、动产的物权,纵使出让人无转让的权利,受让人依然能够取得该不动产、动产的物权。
3、继承、遗赠。公民死亡后,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的物权。公民死亡的时间,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物权的时间。
4、赔偿、补偿。通过获得赔偿、补偿取得物权。
5、判决、裁决。通过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庭裁决取得物权。判决、裁决生效的时间是当事人取得物权的时间。
6、划拨。通过划拨取得物权。
7、时效。通过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物权保护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的取得,共同组成了物权取得的形式。取得这些物权,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善意取得,继承或遗赠的方式,还可以通过赔偿,补偿,判决,裁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