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3 17:24:11作者:未知
一、业主知情权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业主知情权诉讼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业主知情权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业主对哪些事项有知情权?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3)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5)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除了上述规定的权利以外,业主作为消费者理所应当的享有消费者的知情权。业主的知情权主要包括:
(6)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了解;
(7)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主公约进行了解;
(8)业主有权/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了解;
(9)业主有权对住宅小区(大厦)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进行了解;
(10)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调整、修改进行了解;
(11)业主有权对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
(12)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的投诉情况进行了解。
事实上,关于业主知情权侵权纠纷也不是必须要向法院起诉,比如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的一些决定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业主可以在第一时间先找物业公司投诉处理,起诉处理知情权侵权纠纷的话,诉讼周期比较长,也会产生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