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探视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4-04-14 20:19:14作者:佚名

探视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探视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一、探视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

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1、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才有探视权,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

2、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必须履行。探视权属于权利,可以不行使;

3、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抚养权归属是可以变更的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患病等原因,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变更。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出现上述情况,无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变更。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原抚养方失业、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等。

注意: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父母不管离不离婚,对子女均是具有抚养义务的。只不过,在离婚之后对于抚养义务会体现的更为明显。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解除婚姻关系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根据规定自然获得对子女的探视权。

为您推荐

探视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探视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1、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才有探视权,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2、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必须履行。探视权属于权利,可以不行使;3、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

2024-04-14 20:19

违法解除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违法解除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是:工伤、孕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等。在我国的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中,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

2024-04-14 20:19

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什么? 二审判决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二审判决生效时间是要根据是否是当庭审判来确定的,如果是当庭审判的就当庭生效。如果是我国的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决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

2024-04-14 20:18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有用人单位必须要存在违法的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时还有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再者就是用人单位必须是有条件能够继续的履行劳动合同。

2024-04-14 20:18

庭外和解的案子还付律师费吗?

庭外和解的案子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一般需要由委托的一方来进行承担,但如果在签订协议时约定不用支付这笔费用,那么也是可以免除的,这一般都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2024-04-14 20:18

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无力偿还怎么办?

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无力偿还的是可以申请延期执行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如果遇到被告没钱等无法执行的情况,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待该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直到结案。执行期间法院一般不会通知,是当事人自己

2024-04-1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