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与执行的区别包括什么? 诉讼与执行的区别包括什么内容
2024-04-15
更新时间:2024-04-15 23:14:08作者:未知
一、提供虚假报告财产怎么处罚?
提供虚假报告财产的处罚可能是罚款或者拘留。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提供虚假报告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
2.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提供虚假报告财产罪与工作过失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与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行为在客观上有相同之处,即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或遗漏,但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而后者在主观上则是行为人由于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态度等方面的原因,使其所制作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有错算、错记、漏记等情形,即由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的情况,一般来说,这种失实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是个别的,在审核中较易发现,行为人不是有意提供,不构成本罪。
提供虚假报告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与我国正常的财产审计工作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属于一种欺骗的行为,因此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恶劣程度不同来确定最终将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什么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