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16
更新时间:2024-04-16 20:20:42作者:佚名
一、租房合同可以在什么时候违约?
租房合同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以违约的,租房合同可以在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追究违约金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的特征
1.违约金具有从属性。违约金与违约金的支付不同,前者一般依违约金条款产生,是从属于合同债务的从债,后者仅使债的标的。正是依违约金约款产生的违约金债务是合同的从债务,违约金才发生其担保作用。因为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等传统民法的担保方式也正是为主债实现而设立的从债,因而才具有担保性。
2.违约金的设立可以使当事人预知不履行的后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的范围,均能事先了解,而当事人为避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就必须正确履行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违约金可以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债权实现。此点也是违约金与传统担保方式相同之处。
3.一般以违约金债务人丧生清偿能力后的实际结果来否定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理由不充分。担保不是保险,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即使传统的民法中的担保方式也不能保证债务人履行到期履行债务。
4.由于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较多,且多与违约所致损失无关,故更能有效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
租房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处理的,如果一方存在违法的行为,后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但违约责任的认定还有其它的不同的方式,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