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给不给抚养费?(无效婚姻给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2024-04-18
更新时间:2024-04-18 20:06:30作者:佚名
一、无效婚姻给不给抚养费
婚姻无效,双方所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受《民法典》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管辖。因此,即使婚姻被认定为无效,父母也应当支付子女相应的抚养费,进而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可能会产生生育子女的事实,随之而来的是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确定。根据基本法理,由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没有夫妻法律关系,共同生活期间所生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然而,根据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许多国家采取保护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子女的原则,承认其法律地位。中国《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民法典》在规定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时,坚持并贯彻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规定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与合法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相同。父母是否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即使是无效婚姻,涉案父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确定。无效婚姻的一方拒绝承担抚养费,或者因子女抚养费发生纠纷的。
二、父女断绝关系有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的,断绝关系的行为无效,因此父亲需要向未成年女儿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成年人有赡养、扶助、保护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孩子应该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八岁的孩子应该尊重自己的真实意愿。
夫妻离异是双方人生的选择,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结束的是婚姻,但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而隔断,婚姻关系的解除不等于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终结。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应着眼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既排斥奢侈性的抚养费请求,也避免过低的抚养费给付,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