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的归属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04-18 20:02:25作者:佚名

孳息的归属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孳息不仅可为所有人取得,而且也可为非所有人取得。因为收益虽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但是收益权得与所有权相分离,由非所有人享有。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时,其也就得收取孳息,而且收益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得排斥所有人的收益权能。也就是说,一旦非所有人有权收取孳息,则所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

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

占有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

合法占有是有权源的占有,因占有是有合法根据的,因而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合法的。合法占有依占有人的权利基础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债权,为履行义务的占有,例如,保管人、承租人、承运人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的占有,占有人虽得占有标的的物,但无权收取标的物的孳息,原物有孳息的,仍应由原物的所有人收取。另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物权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其物权的一项权能,不仅有权占有标的物,而且得收取标的物的孳息。

非法占有是没有权源的占有。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也无法律直接规定的占有,都为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过错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的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无权占有他人的标的物而仍然占有标的物,主观上是有过错的。法律不保护恶意,因而恶意占有人不能享有占有标的物的利益,恶意占有人当然也就不能享有所占有的原物的孳息的收取权。对于恶意占有人,所有人不仅得请求返还原物,而且得请求返还孳息,给所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无合法根据的占有。占有人的善意占有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占有人以他人的财物为占有,即占有人并非以所有人的意思占有标的物。

占有以他人之物为占有时,其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给所有人,因为占有人并无以原物及孳息物为自己所有的意思,孳息当然也就为所有人取得。同时占有人有权请求所有人返还其所支出的费用。

在这种情形下发生两个合法权益的保护:一个是所有人的利益,一个是善意取得人的利益。权衡双方的利益,如果善意取得人是从合法占有人取得标的物的,则所有人无权请求善意取得人返还,善意取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就是善意取得制度;如果善意取得人是从非法占有人取得标的物的,则一般情况下,所有人有权请求善意取得人返还标的物,善意占有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主要类型,其中天然孳息原则上归属于原物物权所有人,而法定孳息的归属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决定或者根据市场交易习惯来确定归属。

为您推荐

孳息的归属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孳息是原物所产生的的额外利益,具体归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收益权可以归属原物所有权,也可以由非所有人享有,一般情况下归属于原物目前的合法占有或者正在使用者,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法定孳息由当事

2024-04-18 20:02

订立合同分期付款怎么写(合同分期付款一般怎么付)

合同中分期付款要写明标的物、数量、价款、履行的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和引发争议处理的方法等内容。在合同的履行中一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款项没有达到总数额的五分之一,另一方有权利要求支付全部款项或者

2024-04-18 20:02

原物与孳息的区分是什么? 原物与孳息是什么意思

原物与孳息是有一定区别的,但两者的区别非常小,两者都是有具体的定义的,且原物和孳息不具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孳息的取得不以原物的消灭为代价,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2024-04-18 20:01

多重买卖与一物数卖的区别有吗?

多重买卖与一物数卖的区别是没有,都是属于因同一项财产订立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从而就会形成多个债权债务的关系,一般谁先交付谁先受领,那么所有权就会归谁所有。

2024-04-18 20:01

风险转移法条规定有哪些? 风险转移包括几种方法

风险转移法条规定有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约定进行交付的,那么买受人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而对于约定了交付的地点,买受人进行违反约定的,那么也是需要由买受人来进行承担。

2024-04-18 20:01

买卖合同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制度并没有规定过买卖合同的交付地点一定是合同的履行地,事实上,标的物的交付地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清楚标的物交付地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定,无法确定的,要根

2024-04-18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