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要约失效的种类

更新时间:2024-04-19 20:18:49作者:佚名

要约失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要约失效的种类

一、要约失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三、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四、要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首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这对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交易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约束力,在民法中也称为承诺适格,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具体表现在:

(1)要约生效以后,只有受要约人才享有对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权利。当然,该项权利由于受要约人的特定性而具有人身性质,它不能转让。

(2)承诺权是受要约人享有的权利,是否行使这项权利应由受要约人自己决定,也就是说受要约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他在收到要约以后并不负有必须承诺的义务。

(3)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在要约人和承诺人之间形成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可见,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比较多,再发邀约的时候,法律规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而且发要约本身就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因此,要确认要约送达到了受要约人手中,若受要约人没有任何合作的意向,可以直接拒绝,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合同即成立。

为您推荐

要约失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要约失效的种类

要约失效的具体情形是,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被当事人依法撤销,或者在承诺的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没有做出任何承诺,受要约人已经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这些情形都会导致要约失效,要约失效后,如果双

2024-04-19 20:18

合同混同有哪些分类的情形?(合同混同有哪些分类的情形和特点)

合同混同主要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方式之一,当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则致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其主要类型包括债权人继承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继承债权人的财产、企业合并、营业的概括承受等情

2024-04-19 20:18

法律规定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法律规定先合同义务主要指的就是在要约生效之后,合同生效之前的这个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继续诚信的原则,应当负有保护保密等相关的义务。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合同当中需要

2024-04-19 20:18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扫描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扫描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出合同所载内容的,也视为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合同,现在签合同时,不是必须以纸质形式表现

2024-04-19 20:18

盱眙县施工合同备案程序是什么?

盱眙县施工合同备案程序是不存在的,我国目前是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的。如果是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

2024-04-19 20:17

合同提存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合同提存在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情况下使用,当然了,除此之外债权人如果下落不明,或者是因为债权人死亡导致没有确定继承人的状况之下,都是可以通过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提存来完成。

2024-04-1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