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劳动合同书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2024-04-20
更新时间:2024-04-20 17:12:50作者:未知
劳动合同签一年的情况下,中间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中途随时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法律没有要求通知的形式,因此书面通知和口头通知都是符合要求的。
(一)一般情形
1、试用期内的辞职 如果还在试用期
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前《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但《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而《劳动合同法》是新法,因此,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日通知单位方可辞职。
法律没有要求通知的形式,因此书面通知和口头通知都是符合要求的。
2、试用期满后的辞职 试用期满后辞职
试用期满后辞职,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注意,这里明确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因此,口头通知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定要书面通知。
实践中,有的朋友会遇到自己已经将辞职申请交给公司,但公司却出于种种原因,不承认收到辞职申请。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可以将辞职申请通过快递的方式邮递给公司,在填写快递单时,明确的注明“XXX(姓名)的辞职申请”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特殊情形,看看你的情况属不属于特殊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谓“立即解除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意思就是可以随时走人,不用通知单位,也不用给单位打招呼。因为前面所说的这些情形已经严重危及劳动者的人身权甚至生命权。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务合作情况制订的相关条款,对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劳动者如果不愿意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工作的话,可以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告知用人单位,则可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