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27 23:17:33作者:佚名

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

1.重婚。我国从西周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任何人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否则构成重婚。重婚的,应当认定婚姻无效,对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配偶的一方重婚当然构成重婚罪。无配偶的一方的重婚,以其是否“明知”对方有配偶来区分主观上的恶意和善意,也是决定其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区分标准。具体来说,如果无配偶一方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则其主观上是恶意的,构成重婚罪;如果无配偶一方不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则其主观上不具有恶意,不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不是指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而是指在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仍未到法定婚龄。婚姻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年龄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皆无效。

二、申请婚姻无效被驳回后离婚合法吗

在接到驳回无效的判决书后,可以起诉离婚。婚姻关系没有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是有效的。有效的婚姻关系,需通过法律程序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诉讼离婚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另外,法律还特别规定对提起方进行限制: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规定,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法定范围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亲属关系的人不属于法定的近亲属,无权申请宣告当事人婚姻无效。

为您推荐

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从《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2024-04-27 23:17

可撤销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是什么

1 .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

2024-04-27 23:17

继承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继承人从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024-04-27 23:17

孕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怀孕离婚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在怀孕期间离婚,孕妇可以要求赔偿。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则男方按照约定的数额对女方做出赔偿。但要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诉至法院的话,则需要看女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是符合《民法典》规定 的离

2024-04-27 23:16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离婚后对方不愿意给抚养费怎么办)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需要给付抚养费。但不能因此影响到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2、若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情况,如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

2024-04-27 23:16

不给抚养费可以探视吗?(不给抚养费可以探视吗现在)

民法典规定,支付抚养在费是一种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

2024-04-27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