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律师费用是多少?
2024-05-06
更新时间:2024-05-06 23:00:49作者:佚名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律师费用是多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律师费用一般是在1600元左右的,最高不能上浮百分之二十的。
(一)办理一审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起诉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审判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
(二)办理一审民事(经济)案件
案件受理费1000元,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比例分档累计标的费:
(1)争议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免收标的费;
(2)争议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的,按3%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3)争议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的,按2%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4)争议标的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的,按1.5%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5)争议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三)办理仲裁案件,按一审民事(经济)案件标准收费。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特征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特征: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特征首先就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次,侵犯的要件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最后,犯罪嫌疑人是主观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