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告不到庭由律师可以代理吗?
2024-05-09
更新时间:2024-05-09 23:04:49作者:未知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后,法院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
通常情况下一宗诉讼案件的一个审理程序法院只开庭一次,当然也存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情况。但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在实践中,什么时候下判决,应该根据法院是否当庭审判来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诉讼一般是双方无法协商的程序。离婚诉讼需要很多时间。法院在审理本案时会按照程序进行,通常在诉讼结束时进行。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何时作出判决,不同的案件处理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