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听证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4-05-16 23:10:05作者:佚名

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听证的法律规定

一、 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可以明确告诉的是,采用的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并非所有行为都被使用。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听证办法已经规定了具体范围,包括责令停产停业。

为您推荐

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听证的法律规定

应在通知后3天内提出听证请求。开庭前7天,将通知当事人时间和地点。除国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听证会由一名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庭审理时,侦查人员对当

2024-05-16 23:10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需要遵守的规定是,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不能少于两个人,而且执法人员要向相关人员出示工作证件,收集证据时可以采用抽样取证的方法,如果证据可能被灭失,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进行登

2024-05-16 23:09

行政诉讼不服二审裁决怎么办,怎么处理?

行政诉讼不符合二审裁决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于法院下达的裁决决定,不满意的,认为其存在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在此期间,裁决决定正常执行,不能停止。

2024-05-16 23:09

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包括

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包括抚恤金,社会救济金,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相关的救济物资,像是社会养老保险金,也属于行政给付的一种表现形式。行政给付实质上也属于一种行政行为,每一种不同的行政给付都有相应的法律

2024-05-16 23:09

一般行政裁决法院受理吗?(行政裁决受理范围)

一般行政裁决法院是允许受理的。而且行政裁决起,主体本身就具有法定性。只有行政机关获得法律的授权,才能对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核以及判断。否则是不能够进行审理的。

2024-05-16 23:09

源于行政强制处罚是什么,源于行政强制处罚是什么行为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违法为对方当事人设定新的义务,直接影响对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制裁性法律责任。行政执法的前提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拒绝履行行政决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增加新的义务,

2024-05-16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