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强拆违法要追责吗?,国家赔偿强拆违法要追责吗怎么处理
2024-05-21
更新时间:2024-05-21 23:02:13作者:未知
一、真正不作为和不真正不作为之间的区别有什么?
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行为人构成法律专门规定的(实行行为本身)不作为犯,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不纯正不作为犯:因不作为而构成其他不属于法律专门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如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的,是不纯正不作为犯。
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区别在于,研究作为犯与不作为犯不仅有理论意义同时对司法实践也有很大的意义。
作为与不作为区分的标准有很多种,包括身体动静说、因果关系说、社会价值说、法规说和双重说,其中规范说标准是最合理的。
作为和不作为的区别包括法规上的、主体上的、主观上的、客观上的和义务上的不同。作为和不作为的分类、结合和竞合亦是区别研究作为与不作为不可回避的问题。
作为与不作为是刑法行为的两种形式,学界对不作为的研究较多,但对于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并没有系统的研究,如果能有效地认定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将有利于我们深入研究作为和不作为深一层次的具体内容,如不纯正不作为的规范结构等问题,有助于我们在研究此类问题时不再次卷入作为。
二、吸收犯和结合犯的区别在哪里?
结合犯和吸收犯是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
1、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外国《刑法》第241条规定的强盗强奸罪,就是典型的结合犯,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
2、吸收犯,是指存在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为,仅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一般选较重罪行量刑。例如,行为人为杀害李四,第一次杀人未遂,第二次将李四杀死。两个杀人行为都出于一个杀人故意,是吸收犯。
结合犯与吸收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类型,结合犯需要存在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吸收犯只要存在多个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之间是否独立没有必然要求。对于吸收犯一般应用从一,从重处罚原则,而对于结合犯需要根据其所犯的罪名确定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