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继续犯之间有何联系?,连续犯继续犯牵连犯
2024-05-21
更新时间:2024-05-21 23:05:08作者:佚名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以下四种: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
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我国刑法中的举动犯一般都是原本属于非实行行为而被刑法分则实行行为化的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两类:一类是原本为预备性质的犯罪构成。如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之参加行为。二是教唆性质的犯罪构成。如煽动分裂国家罪之煽动行为。
所谓行为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不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实行行为一完毕,基本构成要件即为齐备的犯罪类型。行为犯在犯罪客体、实行行为的特 性以及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有显著不同于结果犯和其他犯罪类型的特点。
危险犯和举动犯是作为犯罪既遂的一个判断标准,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放火罪等,如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举动犯又称为即成犯。一般我国刑法中举动犯有大致2种情况,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足以致使某些危害结果发生,领导,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是以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就为既遂,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如传授犯罪方法罪,结果犯是以法定结果的出现为既遂。比如强奸罪行为犯,比如直接故意中的结果犯以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决定犯罪既遂或未遂,就属于既遂。危险犯。行为犯、法律将某些特殊的预备性行为提升到实行行为的犯罪、教唆煽动性质的犯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我国的犯罪类型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每一项犯罪行为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中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此时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应当注意相关的刑事处罚的种类以及量刑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