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裁定范本怎么书写的?

更新时间:2024-05-21 23:07:53作者:佚名

先予执行裁定范本怎么书写的?

一、先予执行裁定范本怎么书写的?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先予执行用)

(××××)×行×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中,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

本院认为,……(写明决定先予执行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先予执行的内容及其时间和方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有什么?

1、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

这个属于法定原则,要求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这个属于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合理,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经教育能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再实施强制,不然就申请行政强制,只不过决定前要催告,实施时要说理。

4、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

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也不得收取保管费,要收支两条线,还要合理确定代履行费用。

5、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原则

给予当事人一定的陈述权、申辩权,还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行政赔偿的权利,以及申请司法赔偿的权利。

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是由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法定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教育为主),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原则,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合理性原则),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这5个方面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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