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范围有什么?
2024-05-21
更新时间:2024-05-22 17:04:12作者:佚名
一、诉前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诉前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是在提起诉讼之前,要求对相应的证据进行保全。民事诉讼法诉前的证据保全即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是证据保全的一种,新《民事诉讼法》明确了证据的诉前保全制度,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主要适用于知识产权案件(具体包括技术合同纠纷、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网络域名纠纷、植物新品种纠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发现权纠纷、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等。对于其他民事纠纷案件,一般不能适用诉前证据保全措施。
二、诉前证据保全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2、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3、在一般情况下,证据保全应由诉讼参加人申请。在没有诉讼参加人申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起诉的同时或者起诉之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书。
4、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如果人民法院接受了当事人关于证据保全的申请,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要在裁定中指明应保全那种证据,以及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用什么方法实施保全。人民法院可以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当地的社会如果要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的话,肯定是需要,通过法院这个环节,也就是提出申请可能财产方面的保险,大家是比较熟悉的,但是实际上在诉讼之前也是可以提起证据保全,那这也是合乎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