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连带责任的内涵有什么? 无限连带责任的内涵有什么含义
2024-05-23
更新时间:2024-05-23 17:09:30作者:佚名
一、集合犯的概念和与连续犯的区别?
从数个同种行为构成一罪来看,集合犯与连续犯相近似,两者相似之处在于:其一,都具有连续实施同种犯罪行为的意思倾向。其二,数个同种行为触犯的是同一罪名。但两者存在根本区别:其一,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所以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所以是处断的一罪。其二,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二、集合犯与继续犯
从犯罪在时间上可能存在一定的过程来看,集合犯又与继续犯相近似,两者相似之处在于:集合犯实施了数个同种的犯罪行为侵害的是一个客体,继续犯持续危害的也是一个客体。但两者也存在明显区别:其一,继续犯是一行为处于不间断的持续之中,它是一行为,所以是实质的一罪;而集合犯可以是由数个同种的犯罪行为组成,并且行为之间可以存在时间的间隔,数个犯罪行为因法律性质相同,在总体上被法律评价为一罪,所以是法定的一罪。其二,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后,犯罪状态并未终了而仍在继续中;而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在既遂后并不存在犯罪状态的继续。
三、集合犯与吸收犯
从集合犯可具有数个犯罪行为来看,集合犯与吸收犯相近似,两者相似之处在于:其一,集合犯与吸收犯,均是在着手行为之前具有连续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的意思倾向。其二,集合犯与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性质相同的数个犯罪行为;而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是不同的犯罪行为。第二,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不存在吸收关系,而是数行为在总体上被法律评价为一罪,所以是法定的一罪;而吸收犯的数个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存在着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的吸收关系,数行为本质是数罪只因吸收关系而作为一罪处理,即成立吸收行为一罪,所以是处断的一罪。
所谓集合犯是指同一个作案人采取了不同的犯罪行为,但最终他触犯的是同一像犯罪罪名而集合犯的相似之处也在于此,他采取的连续作案行为,最终触犯的也是同一个犯罪罪名,但是集合犯的犯罪必须要有一个时间上的连贯性,如果间隔时间太久就不能构成集合犯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