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4-03-20 02:59:29作者:橙橘网

重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常见问题解答

  职工医保参保多久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 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从第7个月开始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且在待遇享受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个人参加职工医保,可以报生育险吗?

  答:不能报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医疗保险不包含生育险。

  妻子怀孕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使用老公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吗?

  答:不可以,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可以报销参保人本人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遗传基因检测费用,不包括报销其妻子的生育费用或生育津贴。

  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会不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答:会影响,参保单位欠缴职工生育保险费的,从欠费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 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欠费超过 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

  答: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一30天×产假天数。如果用人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现在的生育津贴享受天数是多少?

  答:顺产128 天,难产(包括剖官产、产钳助产、胎吸)143 天,多胎生育的每增加一个在上述天数基础上增加 15 天。

  流产/引产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可以报多少天?

  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且足额连续缴费满 6个月之后发生的流/引产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津贴天数为: 4个月以下为15 天,4个月以上为42 天,官外孕为 30天。

  生育医疗费没有联网结算怎么办?

  答:重庆市市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应行联网结算报销,如果未在医院联网结算报销,可联系医院进行反结算。重庆市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再凭相关资料手工报销。

  生育津贴由谁申请办理?

  答: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领生育津贴期间不参保能否领取生育津贴待遇?

  答:不能,参保人在享受生育津贴期间需正常参保才能享受待遇。

  提交生育报销材料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没有时间限制,由于政策规定津贴是按月支付给单位(通常需 5-6 个月支付完毕,经办人需每月到经办机构领表对账),建议津贴领取期结束后一次性领取,只需对账一次。

  我单位现在有员工怀孕了,需要做什么准备吗?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答:参保职工在怀孕并办理生育服务证后,需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即可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产前检查以及分娩住院医疗费。

  备案流程如下:

  (1)微信搜索并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服务大厅”,注册或登陆“重庆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3)登陆成功后,在界面最下方选择“服务一“生育登记备案”;

  (4)进入“生育登记备案”界面,填写“备案信息”并点击“确认”,显示“生育登记备案成功”即可。

  注意:若基本信息未显示,请退出“生育登记备案”界面,在“我的”一“退出登录”后再重新登录。备案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产前检查费及住院医疗费。在重庆市外分娩的,目前无法进行联网报销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再凭相关资料手工报销。

  生育待遇申报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参保单位应及时进行工资总额申报,确保参保人计算生育津贴时医保系统获取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准确无误。在确定单位全员工资已成功申报的第二个月后再进行生育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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