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州有奖发票经营者参与指南(定期开奖)

更新时间:2024-03-30 01:36:50作者:橙橘网

2024年惠州有奖发票经营者参与指南(定期开奖)

  活动时间:

  从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有奖发票范围:

  惠州市餐饮、住宿和物业管理3个行业(按发票商品编码认定)的经营者(包括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单张发票价税合计超过50元(含)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参加活动的发票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餐饮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码“3070401000000000000(餐饮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餐饮服务*”。

  2.住宿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码“3070402000000000000(住宿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住宿服务*”。

  3.物业管理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码“3040801010000000000(物业管理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企业管理服务*”。

  开奖方式

  定期开奖。上述3个行业的诚信纳税经营者(按开具“有奖发票”范围认定),活动期间均自动参与定期(季度)抽奖活动,于每个季度(7月初、10月初、12月末)各开展1次抽奖,由惠州市阳光公证处现场公证。

  诚信纳税经营者指季度内未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未发生涉税投诉(已被查实的有效投诉)等情况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参与要求:

  经营者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应当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不得以未申领发票、发票刚好用完等理由拒开发票或者开票加价。

  奖项设置

  定期抽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1名,二等奖2万元、2名,三等奖1万、3名。经营者取得奖金应依法计征所得税。

  奖金兑付

  定期开奖的中奖奖金由主办单位委托协办单位(行业协会)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经营者。中奖经营者应在开奖公布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活动指定地点并提供经营者的银行账户及经办人相关证明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经主办单位通过抽奖系统后台发现并查实,个人消费者或经营者存在使用虚开发票等恶意扰乱抽奖秩序的行为。

  2、个人消费者、经营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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