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该地刚刚发布了4个征地预公告,计划征地约139亩!

更新时间:2024-04-08 20:36:35作者:橙橘网

阳江该地刚刚发布了4个征地预公告,计划征地约139亩!

阳西县政府刚刚公布了2024年16号、17号、18号和19号征地预公告,计划征收织篢镇多条村9.2743公顷(约139亩)的集体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用地,具体信息如下:

西府告〔2024〕16号

因城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大榕树经济合作社、长岐村龙甲、稔子坑经济合作社、金钩村蒲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大榕树经济合作社、长岐村龙甲、稔子坑经济合作社、金钩村蒲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8005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原《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3〕18号) 撤销作废,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西府告〔2024〕17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冲口村冲表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大环村上吉、井坑、新塘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织篢镇冲口村冲表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2.4927公顷,阳西县织篢镇大环村上吉、井坑、新塘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0.8271公顷(详见拟征收用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用地红线图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西府告〔2024〕18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4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牛皮坡、大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2.8982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西府告〔2024〕19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太平村高垌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牛岭村北雪经济合作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位置、范围: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太平村高垌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牛岭村北雪经济合作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1.0829公顷(详见附件)。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来源阳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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